查看原文
其他

大庆轻轨用地规划公示:相关区域升值,将尽可能减少拆迁

大庆云 2023-08-01

     大庆云资讯

      权威资讯分享 客观独立报道

近期热点文章:


20余头病死牛肉已在大庆售出!让区5名监管人员收取好处费失职渎职

大庆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公示,首期建设2条线路

大庆公布最新任免职名单,涉百余名处级干部

铁人中学新址确定,总投资3.5亿●


《大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沿线用地控制规划(草案)》

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等文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规划和控制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顺利推进,实现轨道交通和沿线用地的协同发展,我单位组织编制完成了《大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沿线用地控制规划(草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4日,共30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轨道交通沿线控规公示意见”(应在信封上、电子邮件主题栏、传真标题处予以注明),并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qgdjt@126.com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发展路107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459-8890766

 

  传 真:0459-8199808

 

  四、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用地控制规划范围是大庆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工程沿线范围,具体为 1 号线一期工程(大庆西站至龙七路站),3 号线一期工程(三永湖站至奥体中心站)。近期实施线路总长度为 42.4km,新建车站 28 座,车辆基地 1 座,停车场 1 处。

 

  (二)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确定为 2019-2025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在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大庆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基础上,为配合轨道交通近期 1、3 号线一期的建设计划,稳定近期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站点分布及相关设施的位置,促进轨道交通近期建设与沿线土地协调发展。

 

  (四)规划的意义

 

  1、为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一期工程提供建设条件

 

  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 1、3 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需要在地下、地面和地上空间来布设线路的区间、车站及车站出入口、风亭、车场,安排建设期的交通组织,以及施工场地布置等。所以对线路经过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进行控制是近期轨道交通建设的前提条件,并且对指导沿线建设用地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减少浪费

 

  近期轨道交通建设是城市大型的基础设施工程,而且由于其功能的要求,线路需要穿越城市居民聚集密集区及城市设施等,会带来一定的拆迁工程。结合大庆用地现状,尽早做好 1、3 号线一期工程的用地控制规划,并纳入到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尽量减少在建设时给城市带来的影响,并且能很大程度的减少政府投资,节约成本。

 

  3、支持和促进城市有序发展

 

  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 1、3 号线一期工程是有效连接东西城的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会带动线路沿线土地以车站为核心的高密度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沿线是含金量最高的地带,是政府不可多得的财富。对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 1、3 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用地的规划和控制,可避免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大庆市城市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保证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对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 1、3 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及站点周边进行用地控制性规划;明确线路区间、车站及轨道交通相关设施的用地控制界线,提出相应的建设控制要求;对线路经过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梳理,提出由轨道交通所带来的用地变化,并提出调整建议。

 

  用地控制界线内容主要包括:线路、车站、车辆基地、联络线及轨道交通相关设施等的用地控制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由线路、车站、车辆基地、联络线及相关设施等组成,车辆基地包括停车场、车辆段和车辆综合维修基地,以及车辆进出场段的出入线,相关设施主要包括控制中心、主变电站等,各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均需要在本次规划中进行预留与控制。

 

  土地利用调整的主要内容:即将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 1、3 号线一期工程站点周边 500—800m 为半径的用地作为研究范围,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梳理,从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交通接驳等方面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

 

  (六)用地控制标准

 

  1、规划要点

 

  (1)地下线路区间及车站主体结构通常位于道路下面,不会永久占用城市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矛盾不大。若分布于道路一侧或斜穿建筑用地,必须按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走廊进行预留。

 

  (2)地上线路若布置在道路中间,亦不占用建设用地;若分布于道路一侧或斜穿建筑用地,则必须在规划阶段预留出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走廊。

 

  (3)本着方便乘客、节省土地资源的原则,力争使车站附属设施(包括风亭、出入口、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和周边规划建筑物结合布置,由规划部门对开发商提出结合布置的要求。

 

  (4)在尽可能减少拆迁的前提下,用地控制红线应确保车站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在施工期间和建成后的用地条件。

 

  (5)铺轨基地及大宗物资、设备存放用地,一般利用车辆段用地而不另辟用地。

 

  (七)用地控制红线

 

  结合大庆市城市中心区、外围区及中部油田开采区的不同用地条件,根据现阶段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要求,遵循“局部服从大局,规划尊重既有”的原则,将本次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线路用地控制区分为严控区和影响区两级分别进行控制。

 

  严控区指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线路的正线、辅助线及车站建设范围;严控区边缘为轨道交通用地红线,用地管理办法与道路红线相同。

 

  影响区为车站及部分区间的附属设施建设可能的影响范围。城市中心区的线路区间段严控区用地外两侧各 30m 的范围为影响区。在线网各线总体走向不变的前提下,影响区的线路位置和车站站位有微调的余地。通常根据用地条件的优劣,按照结构外轮廓线向外扩展 20-30m 划定用地红线。

 

  1、线路区间控制红线

 

  近期轨道交通线路区间按地下线路与地上线路两种敷设方式分别控制,其中地上线路包含地面线、高架线以及地下与地面过渡线。而地下与地上线路又分别对路中及路侧两种情况提出不同的控制标准。

 

  (1)路中地下线路区间

 

  沿道路敷设的地下线区间地段,道路两侧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宽度宜大于等于50m,一般不应小于 40m。沿路中敷设的地下线路,线路中线按与道路中线重合考虑。

 

  当道路红线宽度≥50m 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宜按照道路红线进行用地控制;

 

  当道路红线宽度<50m 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宜按照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5米的带状控制区进行控制,困难地段可缩减至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0 米。

 

  当特殊地段必须要穿越<40m 的狭窄道路空间时,应按照现状既有条件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处于曲线上的线路和根据线路走向需要而进入道路红线外的用地内的线路区间部分,还需按照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5m 来划定用地红线控制范围,困难地段可缩减至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0m。

 

  必须严格控制建筑外挑。

 

  区间风道按规划方案轮廓向外退 35m 进行用地控制。

 

  (2)路侧地下线路区间

 

  沿道路一侧敷设的地下线路区间地段,不设线路一侧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按道路红线控制,设线路一侧按照该侧道路红线后退 25 米进行控制,困难地段可缩减至 20 米。

 

  区间风道按规划方案轮廓向外退 35m 进行用地控制。

 

  (3)路中地上线路区间

 

  沿道路中央敷设的地上线路区间地段,道路红线宽度宜大于等于 60m,不应小于 50m;道路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应小于 6m。沿路中敷设的地上线路,线路中线按与道路中线重合考虑。

 

  当道路红线宽度≥60m 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宜按照道路红线进行控制;

 

  当道路红线宽度<60m 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宜按照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30米的带状控制区进行控制,困难地段可缩减至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5 米。

 

  对于处于曲线上的线路和根据线路走向需要而进入道路红线外的用地内的线路区间部分,还需按照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30m 来划定用地红线控制范围,困难地段可缩减至线路中心线两侧各 25m。

 

  必须严格控制建筑外挑。

 

  (4)路侧地上线路区间:

 

  沿道路一侧敷设的地上线路区间地段,不设线路一侧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按道路红线控制,设线路一侧按照该侧道路红线后退 30 米进行控制,困难地段可缩减至 25 米

 

  2.车站控制红线

 

  (1)规划原则

 

  车站用地控制规划包括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附属设施以及出入口交通换乘设施用地的控制规划;

 

  车站用地控制规划应区别对待道路红线内用地和道路红线外用地;

 

  车站依据敷设方式可分为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和地下车站;依据重要性可分为一般中间站、大型接驳站以及综合枢纽站。用地控制应适应车站的形式和重要性;

 

  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亭以及地上车站的地面建筑,除满足轨道交通自身的技术要求外,应尽量考虑与城市道路及两侧建筑相结合,合理布局,满足周围环境与城市规划要求。

 

  由于线网规划阶段的车站站位、地下出入口和风亭的位置尚不确定,因此进行用地控制规划时,应为下一步设计阶段的站位调整留有余地。

 

  (2)车站及附属设施用地红线控制标准

 

  路中高架线路车站:设置在道路中央的高架线路车站站中心前后各 100m 范围内,应对道路两侧进行严格控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宜按照道路红线每侧各退后 25m 进行控制。在有车站方案的情况下,以车站规划方案轮廓向外退 30m 作为用地控制红线进行控制,车站的架设高度必须满足汽车的通行要求。

 

  路侧高架线路车站:设置在道路一侧的高架线路车站站中心前后各 100m 范围内,设置车站一侧的轨道交通控制红线按照该侧道路红线退后 40m 进行控制,不设置车站一侧的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红线按照该侧道路红线退后 10m 进行控制。在有车站方案的情况下,以车站规划方案轮廓向外退 30m 作为用地控制红线进行控制,车站的架设高度必须满足汽车的通行要求。

 

  地下线路车站:地下线路车站站中心前后各 150m 范围内,在保证 50m 轨道交通走廊的前提下,原则上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宜向每侧各退后 20m 进行控制。在有车站方案的情况下,以车站规划方案轮廓向外退 25m 作为用地控制红线进行控制,包括出入口和风亭。附属设施 (包括车站出入口、风亭和冷却塔)

 

  (3)枢纽用地控制要求

 

  近期轨道交通共设站 28 座,从交通接驳功能以及站点周边用地功能两方面可以分为三种等级和规模:综合枢纽站、大型接驳站和一般中间站。针对不同功能和等级的交通枢纽用地控制规划如下:

 

  综合枢纽站:综合枢纽站是城市对外交通中心,市内外交通衔接枢纽,具有客流集中、换乘量大、辐射面广等特点。市级服务中心、铁路、机场及对周边城镇的主要出入口点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站为综合枢纽站。大庆市近期轨道交通线网中该类型的枢纽有大庆东站、大庆西站、建设大厦三个(结合市级服务中心增加)。对该类枢纽站,规划要控制足够的交通用地,而且要进行详细的综合规划布局,使各种交通方式布局合理,换乘方便。综合枢纽站的公交及社会车辆场地按各不小于 10000 ㎡进行控制。

 

  大型接驳站:大型接驳站一般分布于城市轨道线首末站前后、地区中心以及换乘量较大的车站。大庆市近期轨道交通线网中该类型的枢纽有远望站、三永湖站及萨区政府站。大型接驳站的公交及社会车辆场地可按不小于 3000—5000 ㎡控制。

 

  一般中间站:一般中间站是轨道交通客流一般的中间车站,可考虑公交、出租车、自行车和步行换乘接驳。一般中间站位置多在市区,仅要求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与公交出入换乘的场地,有条件时可设置港湾式停车站。而社会停车场根据场所位置,其面积要求有所不同,位于中心区的,只考虑放摩托车和自行车,面积可小一些。位于城市外围的,可考虑 p+r 换乘方式,小汽车停车场地可参照大型接驳站的要求,社会车辆停车场按不小于 3000—5000 ㎡控制。

 

  (4)沿线用地控制标准

 

  大庆轨道交通近期规划方案1、3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所经路段的道路等级主要为城市主干路及次干路,道路红线在40—70m之间。以下按道路性质,分别对线路所经路段的道路等级、建筑后退红线宽度、道路红线宽度、修建形式及控制措施提出一般性建议,并作为最低控制的标准。而每条线路具体的用地控制标准,在满足最低控制标准的条件下,可结合线路两侧用地情况,在作线路控规时根据需要提高控制标准。

 

  对已经开始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既有条件考虑,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尽量避开; 对已批出但尚未建设的项目,应积极向建设方提出规划协调要求,尽可能留出衔接条件; 对尚未批出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予以控制。 

 

  (八) 轨道交通用地控制区建设控制要求

 

  控制保护区为线路、车站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可能的影响范围,为控制建设区。该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各类城市用地性质原则上予以保留,但对与轨道交通工程无关的其他建设活动应进行控制。如需要结合轨道站点进行地上、地下空间开发的成片区域,应进行专题研究另行确定影响范围。

 

  控制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建筑必须与轨道交通进行规划配合,应尽量结合轨道外伸构筑物进行建筑配合。

 

  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确有需要进行新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的建设活动,必须与轨道交通进行规划配合,必须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并按以下程序执行:

 

  建设单位在规划报建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注明:建设单位应考虑轨道交通影响因素,并将设计资料报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审查。

 

  建设单位应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对工程进行设计,并根据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提出的技术意见确定建筑设计方案、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方案以及施工组方案,在征得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的同意后,按程序向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建设单位的施工过程还应接受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的监控。

 

  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的建设开发项目,建设时应考虑与站点出入口、风亭合建的可能性,重要或者大型公共建筑的地下室应预留与车站出入口接口条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大型地下管线或构筑物、高架道路、立交路口、过河桥隧道等基础工程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施工条件,不得妨碍轨道交通的交通运营和施工,必要时还应在规划设计阶段根据轨道交通的要求进行先期结构预留。

 

  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塘堰、地基加固、疏浚河道、采石挖沙和取土、爆破挖掘及其它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荷载的活动,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征得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的同意。穿过地铁下方的作业,其安全防护方案还应经专家审查论证。

 

  轨道交通建设实行优先建设、“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市政公用设施、人防工程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相冲突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轨道交通建设优先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

 

  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空间,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如需变更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可以适当扩大。

 


大庆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新闻导读


●欢迎关注本微信公众号“大庆云资讯”,收看更多今日新闻


《最新:大庆法院曝光128名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落实“看病不求人”,大庆医院戴上“紧箍咒”》


《年底前,所有手机用户可自由携号转网》

编辑:老未不老  制作:大千 监审:梦现

联系我们:【微信:fangao333】

点击阅读历史文章

重磅:肇源腐败窝案创四个“前所未有”

震惊!肇州五大局6名一把手全部涉案

大庆部分小区纳入改造计划,估算投资7.85亿

大庆这些小区不动产证有信儿了!

买了“闹心房”咋办?副省长要求:先办证,后追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